——解读《大而美法案》中关于小费收入的减税条款

在《大而美法案》(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,简称 OBBBA)中,联邦政府首次引入一项针对小费收入的所得税减免政策。该政策专门面向依赖小费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劳动者,如餐厅服务员、酒店保洁人员、酒吧调酒师、美甲师等。
适用时间
小费免税政策自2025年1月1日生效,至2028年12月31日截止,共适用于四个纳税年度。2029年起将不再适用该项减免,恢复原有税收规则。
扣除额度限制
每年可豁免的小费收入设有上限:个人最高 $25,000,夫妻合并报税为 $50,000;当纳税人调整后年收入(AGI)超过一定门槛(个人约$150,000,家庭约$300,000)后,减免额度将逐步减少至完全取消。
申报与执行方式
减税政策仅适用于已通过雇主报备的小费收入,并在报税中如实申报;不适用于未记录、未报税的小费;该政策为年度报税时的抵扣形式,不体现在每月工资单上。
需要注意的重要一点
虽然该政策可减免联邦所得税,但仍需缴纳社保与联邦医疗保险税(FICA 税)。这是联邦税法的统一规定:
• 联邦所得税:✅ 可减免(2025–2028)
• 社会保险税(6.2%):❌ 不免除
• 医疗保险税(1.45%):❌ 不免除
也就是说,无论是否适用免税,小费收入仍需由雇主与员工各自承担相应的社保与医疗税负担。
政策目的与适用群体
此项措施旨在减轻部分低收入服务行业从业者的税务负担,提升其可支配收入。由于内华达州等地服务业占比高,该政策受到广泛关注。
结语
该项政策为小费劳动者提供了为期四年的减税窗口。需要注意的是,是否享受到该项减免取决于个人的雇佣记录、申报情况与收入水平。建议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关注雇主是否配合申报,并在年度报税时与报税人员确认具体适用情况。
资料来源:《大而美法案》法案文本、税收基金会(Tax Foundation)、ITEP、Paycom、IRS 等
文|内华达华人视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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