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是誰的自由?

——為什麼美國不斷重新定義「我們人民」

美國建國敘事中最難迴避的問題,並不是它是否談論自由,而是它最初所說的自由,到底屬於誰。

1776年的《獨立宣言》寫下了「人人生而平等」。這句話後來成為美國政治語言中最強而有力的表達之一。它不斷被總統、法院、社會運動、學校教育和公共紀念活動重新引用,也持續成為不同群體爭取權利時最重要的道德依據。

可是,正是在這句話被寫下的時候,美國社會並沒有把「人人」真正理解為所有人。奴隸制度仍然存在,美洲原住民被排除在新國家的政治共同體之外,女性沒有選舉權,許多後來來到美國的移民群體也長期無法取得平等地位。

這不是美國歷史中的一個小插曲,而是理解美國制度演變的核心入口。

美國的建國原則定得很高,但最初覆蓋的人群卻很有限。此後兩百多年,美國許多最重要的政治爭論,本質上都是圍繞著同一個問題展開:自由是誰的自由?平等是誰的平等?憲法開頭所說的「我們人民」(We the People),到底包括誰?

1776年的自由,並不屬於所有人

如果只看建國文件,美國的開端充滿了理想主義色彩。《獨立宣言》強調人生而平等,政府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,人民有權改變失去正當性的政府。這些語言到今天仍然具有強大的吸引力,也構成美國政治文化中最底層的核心原則。

但是,如果把這些原則放回1776年的社會現實中,就會看到它們從一開始就帶著明顯的限制。獨立戰爭不是一場普遍解放所有人的革命。它首先是十三個殖民地擺脫英國統治、建立新政治共同體的運動。這個共同體在理念上使用了普遍性的語言,但在制度安排上,並沒有真正把所有人納入其中。

奴隸制是最無法迴避的矛盾。一個宣稱自由的新國家,卻允許一部分人被當作財產買賣。這個事實並不能簡單用「時代局限」四個字帶過,因為它後來成為美國歷史中最深的制度裂縫,並最終引發了南北戰爭。自由與奴隸制並存,並不是美國建國敘事之外的例外,而是它內部最根本的張力。

原住民的處境同樣如此。對新國家來說,土地擴張往往被理解為自由的延伸;但對原住民而言,這種擴張意味著被驅逐、被迫遷徙和主權被剝奪。美國的自由敘事在向西推進時,常常伴隨著另一些群體的失去。

女性也被排除在政治權利之外。建國文件談「人民」,但這個「人民」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主要意味著成年白人男性。女性可以生活在這個國家之中,可以承擔家庭、勞動和社會責任,卻沒有平等參與政治決策的權利。

因此,1776年的自由具有雙重面貌。一方面,它提出了一套可以不斷擴展的政治原則;另一方面,它最初的制度實踐又把許多人排除在外。美國後來的歷史,正是在這兩者之間不斷展開。

真正的問題是「我們」包括誰

美國憲法以「We the People」開頭。這個短語看似簡單,卻是美國政治中最複雜的問題之一。

「我們人民」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名單。它在不同歷史時期,意味著不同的群體。建國初期,它主要指向有資格參與政治的白人男性。後來,黑人、女性、原住民、移民、亞裔以及其他少數群體,都曾以不同方式要求進入這個「我們」。

這就是美國政治爭論中一個很重要的特點。許多社會運動並不是要完全拋棄美國的建國原則,而是要求美國兌現自己已經說過的話。廢奴運動、民權運動、婦女參政運動、移民權利運動、亞裔反排斥運動,都在不同程度上提出同一個問題:既然這個國家說自由和平等是基本原則,那麼為什麼這些原則不能適用於我們?

從這個角度看,美國歷史並不只是一部制度逐步完善的历史,也是一部「我們人民」不斷擴大的歷史。每一次擴大,都不是自然發生的。它往往伴隨著衝突、抗爭、法律訴訟、社會動員和政治妥協。

黑人爭取自由和平等,最終迫使美國重新定義公民身分。女性爭取投票權,迫使美國重新定義政治參與。移民爭取歸屬感,迫使美國重新討論誰可以成為美國人。亞裔美國人的歷史,則尤其清楚地顯示出美國自由原則與排斥制度之間的衝突。

十九世紀後期到二十世紀中期,美國曾長期用法律限制亞裔移民、排斥亞裔歸化,並把某些族群標記為不適合成為美國社會成員。1882年的《排華法案》以及後來的排斥性移民政策,都說明「自由國家」並不自動意味著開放共同體。亞裔能夠進入美國政治共同體,靠的不是建國原則自動擴展,而是法律、社會和政治長期變化之後的結果。

這也是為什麼「自由是誰的自由」不是一個抽象問題。它直接決定了誰可以投票、誰可以歸化、誰可以擁有財產、誰可以在法院主張權利,以及誰可以被學校、社區和國家承認為平等成員。

每一次擴大自由,都是一次制度更新

如果說上一篇文章討論的是美國制度為什麼不斷修改自己,那麼這一篇要進一步說明:制度之所以需要修改,是因為最初被制度覆蓋的人群並不完整。

美國許多關鍵的制度更新,實際上都與「誰被包括進來」有關。南北戰爭後的三條重建修正案,就是最典型的例子。第十三修正案廢除奴隸制,第十四修正案重新定義公民身分並確立平等保護原則,第十五修正案禁止因種族而剝奪投票權。這些修正案不僅改變了法律條文,也改變了美國政治共同體的邊界。

後來,第十九修正案賦予女性投票權,同樣不是簡單增加一項權利,而是承認女性屬於完整的政治共同體。二十世紀民權運動推動種族隔離制度瓦解,也不是單純修改若干公共政策,而是在現實生活中要求美國承認黑人公民享有平等進入學校、職場、交通、住房和投票體系的權利。

移民制度的變化也具有同樣意義。1965年的移民法改革廢除了長期帶有種族和國籍偏見的配額制度,深刻改變了美國的人口結構,也為許多後來來自亞洲、拉美和其他地區的移民家庭打開了新的道路。今天的亞裔美國人社群,很大程度上就是這次制度調整之後形成的美國現實的一部分。

這些制度更新說明,自由並不是一次性從建國文件中自動流向所有人。自由需要透過制度被確認,透過法律被執行,透過社會運動被推動,也透過公共生活不斷被重新理解。

這並不意味著美國歷史是一條單向進步的直線。許多權利的擴大都有反覆,許多制度承諾也會遭遇挑戰。美國的特點並不是沒有排斥、沒有歧視、沒有不平等,而是這些矛盾不斷被帶入公共爭論,并在某些關鍵時刻被迫進入制度程序。

這也是美國值得觀察的地方。它最具張力之處,不在於建國時已經解決了自由和平等的問題,而在于這些問題一直沒有離開公共生活。建國文件提出了原則,而後來的人不斷追問:如果這些原則是真的,那麼它們為什麼不能適用於更多人?

移民與亞裔讓問題更加具體

對於全球華語圈的讀者來說,移民和亞裔經驗尤其重要,因為它把美國建國敘事中的抽象原則,變成了非常具體的生活問題。

很多人來到美國之後,會發現「美國人」並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身分,也是一種社會認同。取得身分、進入學校、找工作、買房、參與社區、投票、被媒體看見、在公共政策中被納入考量,這些都與「誰屬於這個國家」密切相關。

亞裔美國人的歷史,正好說明這個過程並不簡單。早期華工參與美國西部鐵路建設和地方經濟,卻長期面對排斥與歧視。《排華法案》不僅限制移民,也象徵著美國曾經用法律方式告訴一個族群:你們可以勞動,但不被歡迎成為這個國家的一部分。

這種歷史與美國建國原則之間存在明顯張力。一個以自由和平等自我定位的國家,曾經明確把一些人排除在共同體之外。後來這種排斥被逐步廢除,並不說明矛盾從未存在,而是說明制度在壓力、反思和現實變化中被迫修正。

今天亞裔已經成為美國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,但「屬於誰的自由」這個問題並沒有完全消失。在教育、就業、政治代表、仇恨犯罪、社區安全、語言服務和公共資源分配中,亞裔仍然不斷面對如何被看見、如何被理解、如何參與公共生活的問題。

這也提醒了我們,建國敘事並不是只存在於國家紀念日或歷史教科書裡。它會進入移民家庭的日常生活。一個家庭能否歸化,一個孩子能否在學校被公平對待,一個社區能否在政策中擁有聲音,都是「我們人民」這個問題在現實中的具體表現。

250週年真正難迴避的問題

美國即將迎來建國250週年。這樣的紀念活動,很容易被寫成煙火、國旗、遊行和歷史榮耀。但如果只這樣理解,就會錯過美國建國敘事中最值得觀察的部分。

美國最難迴避的問題,不是它是否談自由,而是它如何面對自由最初並不屬於所有人的事實。它的制度矛盾並不在建國敘事之外,而在建國敘事內部。正因為《獨立宣言》和憲法使用了普遍性的語言,後來被排除的人才有可能不斷回到這些文字,要求國家兌現自己的承諾。

這不是簡單地批判美國,也不是簡單地讚美美國。它更像是觀察一個現代國家如何處理自身矛盾。一個國家如果只講榮耀,不講排斥,就無法理解制度為什麼需要改變;如果只講失敗,不講原則,也無法理解為什麼那麼多被排除的人仍然會使用這些原則爭取權利。

美國的複雜性正是這裡。

它一方面提出了自由和平等的語言,另一方面又長期限制這些語言的適用範圍。它一方面存在深刻的制度排斥,另一方面也保留了讓後來者不斷挑戰排斥的公共語言和制度空間。

因此,250週年真正值得紀念的,也許不是美國已經完成了自由,而是這個國家仍然無法停止回答一個問題:自由是誰的自由?「我們人民」到底包括誰?

美國250年的歷史,也許不是一部自由已經實現的歷史,而是一部不斷擴大自由適用範圍的歷史。

而對今天任何一個現代國家來說,這個問題都不會真正結束。

文 | 語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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